TFSA账户继承案例三
王女士和张先生是结婚的夫妻。在2015年初的时候,他们每个人有1万加币的TFSA空间。
于是,在5月10日,王女士投资了9千5百加币,张先生投资了9千5百加币。
在6月12日,王先生增加了额外的2千加币到他的TFSA账户上,这使得他2015年的TFSA账户的数目达到1万2千加币。由于,张先生在2015年只有1万加币的免税空间,所以他额外增加的2千加币是在免税额度之外的。
不幸的是,张先生于9月18日去世,此时张先生的TFSA账户的价值是1万2千加币。张先生命名王女士为其去世后TFSA账户的继承人。由于王女士满足所有条件,在9月18日,王女士也成为了张先生TFSA账户的继承人。在张先生去世时,他的TFSA账户有超额供款2千加币的情况,王女士就可以被认为是在2015年10月1日从张先生的TFSA账户转了2千加币到她的TFSA账户。由于王女士在2015年期间其个人TFSA账户放了9千5百加币,加上从张先生账户转到王女士账户上的2千加币,王女士TFSA账户的金额超过免税额度1千5百加币。在这种情况下,基于超额的1千5百加币,王女士将要支付每个月1%的税金,直到这超额的1千5百加币被提出账户。同时,张先生遗产的法定代表必须向CRA申报表格RC243, Tax-Free Savings Account(TFSA) Return 和 表格RC243-SCH-A, Schedule A – Excess TFSA Amounts;而且在为张先生报2015年税的时候,需要申报其从6月到9月间在TFSA超额供款的情况。
来源:Canada Revenue Agency 翻译:Daisy Fang 校对:Daisy Fang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