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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非税务居民租金收入-1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DaisyCPA    时间: 2016-6-21 00:33
标题: 非税务居民租金收入-1
当你在加拿大收到不动产租金收入时,付款人——例如租客或物业经理,需要按照租金总收入的25%的比率缴纳非居民预扣税。付款人必须在交租月份下一个月的第15天前缴纳此项税款。

你应该同你的付款人讨论这个义务,以确保非居民税将以你的名义正确地从租金里被扣除并缴纳给我们。
如果付款人不缴纳这种非居民税款,我们将会索取每日应缴复利费用。我们还可能收取一定的罚款。
付款人应给你两份NR4副本,显示本年度应当缴付或入账的租金收入总额以及非居民预扣税金额。付款人还需要发送给我们一份NR4信息报税表。NR4代表非居民税的扣缴、汇款和报告。

一般来说,非居民税的扣缴被认为是你在加拿大所得租金收入的最终税收义务。然而,如果按照相关所得税法,你可能会少付一部分税款; 也可能会收到部分或全部的非居民预扣税的退款。我们会在以后的专栏里详细讨论。

*注:
你可能还愿意考虑按照租金的净收益来预扣非居民税收,而不是基于租金收入的总金额。

来源:Canada Revenue Agency
翻译:Joanna Shi
校对:Daisy Fang


作者: 点心    时间: 2016-6-21 03:40
非居民出租房子,税率好高啊!有没有合理避税的方法啊?
作者: muji    时间: 2016-6-24 02:48
我有房租收入,但不清楚什么费用可以抵销。能否详细介绍?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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